就题述问题法律适用的一些观点
2026年02月12日
二、就题述问题法律适用的一些观点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的土改政策,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定并通过了《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细化并明确了土地改革及流转的具体措施、方法。2014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选取30个左右县(市)行政区域进行试点,进一步加强了广东省上述政府规章的效力。我国正在对农村用地进行改革,鼓励符合法定条件的农村用地入市进行流转,创造收益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国有土地的用地压力,抑制房价增长等宏观目标,并在试点地区暂时停止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允许存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因此,在农村土地问题的法律适用上,特别是在国务院允许的试点地区,可适当放宽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适用尺度,对符合试点地区制定的农村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情况下,综合判断相应农村用地问题的法律适用及效力。(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