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的规定看合同相对性的突破
2026年02月12日
(一)从法律的规定看合同相对性的突破
合同相对性原则包含了非常丰富和复杂的内容,并且广泛体现于合同中的各项制度之中,法学界一般都将其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1.主体的相对性,即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2.内容的相对性,即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并承担该合同规定的义务,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更不负担合同中规定的义务。3.责任的相对性,即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合同以外的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的相对性是作为一个原则在贯彻着,一般情况下,合同相对性必须坚守,法院不能随意突破合同的相对性,让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承担不应该由其承担的责任。合同相对性的例外,必须由法律作出特殊的规定和安排,才可以突破合同的相对性,让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承担责任。(https://www.daowen.com)
法律并没有规定工程承包人、分包单位或者实际施工人与出卖方、出租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可以突破合同的相对性,没有规定发包人对与工程承包人、分包单位或者实际施工人发生交易的材料买卖方、设备出租方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工程承包人、分包单位或者实际施工人与出卖方、出租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不能突破合同的相对性,材料买卖方、设备出租方没有权利直索合同以外的发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