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货权是一种请求权

(一)提货权是一种请求权

如上文所述,既然提货单只是承运人关于交付货物的一种承诺,因此在承运人或收货人未缔结港口作业合同、仓储合同的情形下,也无法凭提货单向港口装卸部门、仓库等主张提货。上文中关于提货单的定义直接认为可以向港口装卸部门或仓库提取货物并不准确。

在货物卸载在卸货港仓库存储后,提单持有人即使向仓库主张提货也应基于仓储合同而不能简单依据提货单上的提货权。能否向公共码头堆场主张,取决于公共码头的地位,如果提货单持有人与码头签订有港口作业协议、保管协议,则提取货物的权利需依据协议的规定。如果是承运人委托码头堆场保管货物,则该码头堆场可视为承运人的代理人,权利人凭提货单向其主张提货,实际上也是向承运人提取货物,并不违反上述请求权的特征。(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