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重整公司摆脱困境的救助者
2026年02月12日
(一)帮助重整
公司摆脱困境的救助者
投资人往往在重整程序中担当救助者的角色,一方面体现在为重整计划的债权清偿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体现在为挽救债务人的营业提供资金或资产支持方。
1.为重整程序中的债权清偿提供偿债资金支持
从重整计划中的债权调整方案来看,无论是对于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还是对于法院强制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债权人的受偿比例往往都高于债务人企业破产清算条件下的债权受偿比例。对于这部分用于提高债权清偿率的资金或者资产,在债务人财产特定的情况下,只能依赖于投资人提供偿债资金支持。因此,在重整程序中引入投资人是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有效清偿的捷径。
2.为债务人恢复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提供支持
重整中的公司不仅存在债务危机,在资产盈利水平、生产经营能力甚至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均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在有效解决债权清偿的问题后,为了彻底挽救债务人企业,需要为债务人企业的经营提供资金与物质上的支持,为债务人企业维持经营提供所需的现金流,甚至为债务人企业实现技术改造、扩大经营规模等提供现金或者技术上的支持,这些都需要投资人投入资金进行重整。如果在重整程序中,债务人企业将资产彻底剥离,投资人还需要注入新的资产,以解决债务人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从根本上挽救债务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