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一)概述

1980年以来,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先后对公立医院进行变革,主要内容是在引入竞争、引入市场机制、引入基于市场的新型监管体制的背景下展开对公立医院的组织与治理变革,从影响公立医院组织行为的决策权、市场竞争、盈余分配(或称剩余索取)、问责制、社会功能等五个关键因素同步进行改革方可实现改革的目的[4]。

在Alexander.S.Preker和April Harding博士建立的医院组织变革模型中,公立医院按照自主权的大小可以分为预算化单位、自主化、法人化、民营化四种水平。预算化单位没有自主权,政府机构负责决策。自主化:主要还是由政府决策,医院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自主权,医院可能成立由利益相关的代表社区委员会组成的监事会。法人化:医院负责决策,少数重大事项才由政府决策;往往模仿私有制医院的法人结构、财务和管理制度;法人化医院往往设有外部董事委员会,这些董事由所有人(即政府)或任命委员会指定[5]。民营化:私有法人实体拥有医院的所有权、负责决策,决策不受政府干预。(https://www.daowen.com)

Alexander.S.Preker和April Harding博士的医院组织变革模型是从经济学、医院管理学角度按照公立医院的自主权进行分类和描述,预算化单位自主权最小,民营化自主权最大。从法学角度来看,独立性是衡量一个组织是否为法人的重要标准;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全球公立医院组织与治理变革,就是重新确立政府与公立医院之间关系的过程,就是政府放松管制,公立医院自主权扩大、独立性增强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