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一)强奸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本来这个罪名是最适合前述案件的犯罪形态和客观要件,即侵害人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式对受害人进行了性侵害,而且强奸罪的最高量刑是死刑,对犯罪分子有较强的威慑作用,但众所周知,现行刑法中将受害人限定于女性,奸淫幼女的加重情节亦仅限于女性未成年人,因此性侵犯男性未成年人并不适用强奸罪。这的确是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遗憾。(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