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引发纠纷的类型

二、预防接种引发纠纷的类型

有学者认为,从疫苗接种不良后果引发的纠纷产生原因角度分析,主要有疫苗质量纠纷、不当接种纠纷和不良反应纠纷[3]。其中疫苗质量纠纷是指疫苗质量不合格即不符合国家标准引发的纠纷。不当接种纠纷是指接种技术人员违反医疗规范和常规实施接种,构成医疗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属于普通的医疗侵权纠纷。而不良反应纠纷,根据《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普通药品的属于不良反应在疫苗反应时变成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概念,该条规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因此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引起的药品不良反应。(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