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投融资平台的透明度,完善平台公司治理结构

(三)提高投融资平台的透明度,完善平台 公司治理结构

传统的国企大多集中在国计民生的领域内经营,享受政府给予的垄断经营地位,这种法律以及政策的红利让很多国企市场竞争力非常差,而且很容易滋生贪腐行为。

现行的投融资平台也基本在国企或者采用类似国企的管理经营模式进行,其经营市场化运行信息披露透明度很低,因此对融资平台实施与国企一样的改革是非常有必要性。

国家可以建立完善地方投融资平台信息披露制度,明确规定投融资平台应当及时披露的信息内容及范围,对地方投融资平台资本金状况、承担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贷款情况、项目担保情况以及贷款资金使用情况、整体负债比例和规模等信息,依照法定程序及时予以披露。国家制定监管法规,对地方政府融资总量进行约束,建立和完善债务风险监测指标体系,以财政负债率、财政债务率和财政偿债率等作为监测指标,对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结构和风险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

地方投融资平台同时应严格遵守我国《公司法》《金融法》及《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履行登记注册手续、成为独立人格的法人,明确其产权关系和各项入股资产,规范其公司治理结构,遵循市场化机制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运作模式,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引入人力资源的市场运作,改变过往“官员化”人才制度建设,积极吸引优秀专业人才,对提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市场竞争能力、经营盈利能力,防范因经营不善导致的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