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相关的配套制度,多部门形成联动机制

(三)建立相关的配套制度,多部门形成联动机制

落实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封存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并不单纯是公检法三家单位甚至司法部门几家单位达成一致就能落到实处的,需要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综合治理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等相关单位的共同配合,需要多部门形成联动机制。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仅对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封存进行了制度构建,较为原则。对于封存时间点的衔接、裁判文书送达范围的衔接,外地籍未成年犯以处罚地封存为准,还是以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为准等问题,均需要通过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予以细化明确。笔者认为,检察院、公安局在收到法院的生效判决和封存决定之日起也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司法部门也将在社区矫正期满之日起对其犯罪记录进行封存。(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