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启动程序

(一)启动程序

附条件不起诉的启动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犯罪嫌疑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辩护律师书面申请,请求检察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另一种是检察人员在审查案件时,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而提出对其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征得涉案未成年人或者被害人的同意而决定适用。对拟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结合具体情况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应当通知案件的受害人、侦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涉案未成年人所处的社区学校代表,对拟附条件不起诉的涉案未成年人提出适用的理由及所附的条件,倾听各方意见,可根据不同意见对所附条件进行修改。但不管是以何种方式启动附条件不起诉程序,都必须事先征得犯罪嫌疑人的书面同意,否则被不起诉人若拒绝履行义务,后续程序无法进行,反而浪费了司法资源。(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