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强制执行财产的范围不明确

(六)税收强制执行财产的范围不明确

如《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规定的其他财产包括纳税人的房地产、现金、有价证券等,但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企业财务人员刚从银行取回的企业职工人员的应付工资,是否可以扣押?如果纳税人是股份制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包括企业负责人个人的房地产?《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规定豪华住宅不属于纳税人及其亲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如果豪华住宅是纳税人及其亲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唯一的住房,那么税务部门是否可以查封、拍卖或变卖?纳税人及其亲属维持生活的标准有哪些?(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