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身份不明被害人作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的困境与思考——以机动车交通
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为切入点
刘颖星[1](https://www.daowen.com)
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中,大部分人员由于自幼被拐卖或拐骗,出逃后因没有户口、身份证而成为身份不明的公民。这类人群作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被害人时,由于《民事诉讼法》对原告主体资格的要求,常常因身份信息不明确,不符合原告主体资格而陷入起诉难的困境。为引起律师同行对该类特殊群体诉讼权益的关注,本文通过真实案例,对身份不明公民作为民事案件原告的问题略作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