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的法律问题
2026年02月12日
八、核定征收的法律问题
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需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流转税与所得税税率、征收方式。作为我国现行税法体制下税务部门依法征缴企业所得税方式之一,核定征收主要是指由于纳税人未按规定设置账簿,或虽设置了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抑或者因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
对于拟挂牌企业核定征收的问题,公司需就其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原因进行说明,并分别按照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的方式计算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的差额,就该差额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影响进行说明。具体规范方式为:
(一)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如果发生国家有关税务主管部门追缴公司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差额或滞纳金的情况,同意对公司所需补交的所得税税款及相关费用予以全额补偿作出承诺。(https://www.daowen.com)
(二)建议公司取得税务主管部门的合法合规证明,证明企业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的税务违法违规情形。
(三)建议公司尽快健全、规范财务核算和会计基础,与税务机关沟通,申请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变更为“查账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