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劳动合同法》“别传”:价值、困惑与出路
江点序 陈祥娟[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籍:中国,出生:2008年1月1日,父母:全国人大常委会。自其出生以后,无论修改、废除、指责、欢呼等,关于《劳动合同法》的争论从来没有停息过,只不过近期因财政、人社、知名经济学者、企业代表组织、工会等的表述而显得尤甚。《劳动合同法》是功或过或功过平衡,始终是个困局。因专业能力、视野高度与广度所限,作为一名普通的专业律师,我们无法为《劳动合同法》立碑作记,只能以别传记之,聊以自慰。(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