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下如何辨析劳动关系与居间关系、承揽关系

64.“互联网+”时代下如何辨析劳动关系与居间关系、承揽关系

朱又又[1]

近年,优步打车服务风靡全球,中国的本土品牌滴滴打车软件也强势崛起。滴滴打车董事长程维出席“2015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夏季高峰会”并作出演讲,程维在演讲中认为在目前的出租车行业中,出租车和出租车司机的关系是“地主和长工”的关系。程维的话揭示了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的法律关系,即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之间虽然有可能存在承包关系,但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之间肯定构成劳动关系。那么,优步、滴滴这些公司与其合作的司机之间是否也构成劳动关系呢?优步、滴滴等打车软件推出了多种服务模式,本文笔者主要想讨论的专车模式下的司机是否与软件公司之间构成劳动关系,即通过靠优步、滴滴等打车软件提供驾驶服务并获得主要收入来源的司机与优步、滴滴等打车软件的公司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