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范董事会建设的初步成果
经过了10多年的规范董事会建设试点,其初步成果突出在三个方面:一是国资委的角色开始转变,完成规范化验收的企业初步实现了个性化管理;二是调整董事会的结构,规范后的董事会外部董事超过内部董事,这样就在决策层上打破了内部人一统天下的局面,为决策的监督与制衡奠定了一个制度基础;三是建章立制,以把控法律风险为前提,加强董事会相关机构的建设并规范运作,设立了战略、提名、预算、薪酬、考核、审计五个专业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前期研究、咨询、建议,其中,薪酬、考核及审计委员会原则上由外部董事担任召集人。
总之,通过这几年的努力,完成了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的企业决策组织中形成了制衡机制,决策更加趋于科学化,决策的质量也明显提高;同时,结合国资委权责清单的制定,部分权力下放至一级监管企业董事会,从而使得董事会真正成为现代公司制的核心。(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