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保密和竞业限制制度设计,加强对企业生产技术创新的保护

(四)完善保密和竞业限制制度设计,加强对 企业生产 技术创新的保护

1.明确员工和企业双方在技术创新成果保护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培养和宣传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和技术创新成果的良好意识,加大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和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行政处罚力度。

2.明确认可竞业限制违约金可由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约定,对违约金的约定比例进行明确的规定指引,加大违法成本,提高对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的威慑力。

3.增加违反竞业限制和侵犯商业秘密的诉讼保全措施,如可以规定“就业禁令”制度,用人单位符合一定条件的,在提起仲裁或诉讼之时,可以一并申请法院对相关企业和员工执行“就业禁令”,避免违法后果在诉讼期间持续蔓延。

4.规定员工的脱密期,对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而言,应当规定区别于一般劳动者的辞职的提前通知期,不能仅限于提前30天,而应由用人单位根据该员工的级别、薪酬、掌握的商业秘密的多少、密级等情况,自行决定提前辞职的时间,并赋予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员工工作岗位的权限。但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滥用脱密期损害劳动者利益,法律可以规定一个上限,比如规定提前的期限不能超过六个月,并且规定调岗前后的薪酬福利待遇必须大致相当等。

5.规定企业和劳动者的“禁止招揽”义务,禁止企业利用“高薪挖角”方式挖人,以及恶意的招揽员工行为。

《劳动合同法》是一部关系亿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法律,而供给侧改革是中国未来几年经济发展的中心和重点。法律不应当仅仅跟随经济形势的变化而修改,但是也无法完全脱离同期的经济发展状况而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对于劳动合同的变更条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保密和竞业限制的制度设计等问题,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如何平衡经济发展与员工权益保护二者的关系,不只是劳动法的问题,也不仅仅是法律问题,需要全社会的理性思考和探讨。


[1]刘继承、高鹏飞,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

[2]陈世清:“什么是供给侧改革”,载求是网,访问日期:2016年5月7日,网址:http://www.qstheory.cn/laigao/2016-01/04/c_1117654493.htm。

[3]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编著:《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访问日期:2016年5月7日,网址:http://theory.people.com.cn/n1/2016/0216/c402459-28127989.html。

[4]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编著:《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访问日期:2016年5月7日,网址:http://theory.people.com.cn/n1/2016/0216/c402459-28128010.html。

[5]郭婷:“劳动合同法过度保护了劳动者?立法者:差得远!”,载搜狐网,访问日期:2016年5月7日,网址:http://star.news.sohu.com/20160429/n4468634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