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借名买房的法律关系
2026年02月12日
(一)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借名买房的法律关系
判断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借名买房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主要会出现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第一种是借名人出于某种原因必须借用出名人的名义买房,但为了避免日后出现纠纷,会主动要求与出名人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是借名人。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如借名买房行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或损害第三方利益,多数情况下会支持借名人的主张。第二种情况是借名人与出名人是亲密的亲属关系,借名人往往不会与出名人签订书面协议。一旦这种亲属关系随着婚姻关系的解除而发生改变,借名人在维权时会碰到很多的困难,甚至导致其主张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笔者代理的本案与广州中院审理的类似案例在法律事实方面最大的不同在于第三人与借名人利害关系不同。笔者代理的案件中第三人与借名人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如果借名人胜诉,涉讼房屋就会依法分割一半给朱某,故第三人的答辩意见是坚决否认借名买房的事实。而在广州中院审理的案例中,第三人与借名人的利益是一致,如果借名人胜诉,法院会确认涉讼房屋的所有权归借名人,故涉讼房屋就不可能是第三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不会与他人进行分割。(https://www.daowen.com)
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事实认定的关键还是证据,故借名人自借名买房之日起,就必须注意证据的收集及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