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案件的主要问题

58.论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案件的主要问题

吕 晖[1]

自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下称《最高院司法解释》)实施以来,多家被中国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及其关联人因“证券虚假陈述”原因被中小股东诉讼至法院,而随着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的不断完善,此类处罚和诉讼将会不断增加。(https://www.daowen.com)

依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数据进行统计,2014年度,中国证监会共对55家机构、416名个人作出了行政处罚,仅由中国证监会处理(不含各地证监局处罚)的30家上市公司,涉及信息披露违法的上市公司为13家,其中首发3家,已上市1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