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释》概述
2010年,《解释》的出台为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解释》定义了非法集资行为,列举了10种非法集资行为的类型,明确了相关行为定罪和量刑的标准,甚至还规定了一些“安全港”的豁免规则。
《解释》一共9条,分别规定了非法集资活动的定义(第一条和第二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标准和量刑情节(第三条)、集资诈骗罪的定罪标准(第四条)和量刑情节(第五条)、非法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活动的定罪(第六条)、非法发行基金份额活动的定罪(第七条)、相关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定罪(第八条)以及《解释》的效力问题(第九条)。(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