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地产众筹模式与法律风险刍议

9.我国房地产众筹模式与法律风险刍议

向春兰 张逸超[1]

世界银行2013年的报告显示,中国众筹行业的市场规模未来可达500亿美元。自2014年3月份“众筹家园”项目在发起人的微信朋友圈发起众筹买房起,各种名义的“房地产众筹”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这种“互联网+房地产+金融”的跨界模式既降低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营销成本、提高了其融资效率,又满足了房地产认筹者的消费或投资需求,还促进了新兴网络平台的发展,带来了多方共赢的效果。由于篇幅所限,笔者仅从房地产开发企业角度初步探析我国房地产众筹涉及的诸如商品房销售广告制度、商品房预售制度、非法集资犯罪、非法发现股票犯罪等法律问题。(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