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公立
医院法律属性分析
曹培杰[1]
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多种实现形式;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提出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由于我国民法民事主体法人理论尤其是财团法人、非营利法人制度理论研究的滞后,学术界和实务界对公立医院法学属性及其治理结构缺乏深入的研究,导致公立医院现有法律属性不清,公立医院与政府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公立医院改革所需的制度、规则匮乏,成为公立医院治理结构改革难以推动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