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裁决及送达

(四)裁决及送达

裁决书应加上仲裁员的电子签名及仲裁委的电子公章,通过在线方式发送到双方当事人的电子邮箱。如果当事人有需要并提出申请,也可为当事人提供传统的书面裁决书。

案件在线审理结案后,书记员应负责制作正、副电子卷宗,然后由档案管理员录入相关数据后完成电子卷宗归档工作。归档后的电子卷宗经过一定程序后,可通过内部网络调阅卷宗、打印相关材料。(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