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并存
持并存态度的,认为人防工程的投资多元化,且人防工程构筑形式多样,因此不能一刀切地规定所有权归国家或建设单位、投资人所有,而应结合国家所有说和投资者所有说,按照投资主体、构筑形式等对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区分,国家所有和投资者所有两种所有权形态并存。以辽宁省为例,该省在2008年公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中将人防工程的权属分为三类:(1)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属人民防空国有资产;(2)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产权归国家所有;(3)集体或个人利用非国有资金(法律规定义务以外)投资建设的单建式人民防空工程,产权归投资者所有,其中享受人民防空优惠政策的部分,产权归国家所有。(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