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地产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依旧存在,不合理成分占了相当的比重
合同是规范房产市场交易双方的有效文本,按照国家目前的规定,交易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文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实际上,却难以做到这一点。开发商往往在国家制定的标准文本中附加特别约定的条款,这些条款往往是有利于开发商的霸王条款,不合理成分占了相当的比重。有些购房者法律意识淡薄,对合同没有进行认真仔细的研究便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待到发现问题去找开发商时,开发商常常以“已签订合同”为由,拒不认账。(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