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网络监管制度

(一)完善网络监管制度

时至今日,交易、支付的网络化已经成为大势所趋,以微信支付和支付宝为先驱的第三方非金融支付平台已经融入的大众生活。法律作为规范主体行为的基本规则,应当与时俱进,适应社会的发展。因此,立法机关应当提高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监管的法律层级,制定第三方支付监管的法律法规,同时,也要明确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法律责任,使得监管得当、具体。《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了要加快电子商务立法。[5]《电子商务法》也正在拟定中,希望电子商务法的出台能够强化电子商务领域的创新保护,推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规范发展,加强对入住商户的审核管理,推行网络零售商品由第三方平台先行负责制和保证金制度,有助于解决电子支付中的法律问题。(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