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碑有兩義須加董理,一、十哲非夫子志,二、沙門居然講經,請分別疏列如下:

十哲者,德行:顏淵、閔子騫、冉伯牛、仲弓,言語:宰我、子貢,政事:冉有、季路,文學:子游、子夏也。名出《論語》[12],碑文所謂“引科第”者是。〔引,一本作“異”,科第者,謂列為四科而次第之也。〕開元八年,敕改顏子等十哲為坐像,悉預配享,是十哲者,包括顏子在內,乃由令甲[13]立之者也。顧《碑》稱薛伯高之言曰:

夫子稱門弟子顏回為庶幾[14],其後從於陳、蔡,亦各有號,〔按此指德行等四科名號。〕言出一時,非盡其徒也,于後失厥所謂,妄引科第,坐祀十人以為哲,豈夫子志哉?

此明明以夫子之志折令甲,唐固郡邑都得祀孔子,伯高務於道州一反令甲之所規。觀於夫子稱顏回為庶幾一語,可見自餘非盡其徒云者,當非欲否定其門籍,而祇如夫子稱“由也升堂,未入於室”[15],以及“求也非吾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16]等等,意七十子非得如顏氏比,因不得坐祀以為哲也。[17]

子厚爰於其後折衷言之:

余按《月令》則曰:釋奠於先聖先師,國之故也,乃立夫子像,配以顏氏。

此又以國故為夫子之志進一解,蓋《月令》所訂,先於《春秋》,孔子、顏淵未生,而先聖、先師之名早立,當時文王世子所號先聖、先師者伊何?其則不遠。今立夫子像,配以顏氏,夫子聖也,而顏氏為師,無所減亦無所增,正與國故吻合無二。

其後宋子京修《新唐書》,於《歸崇敬傳》後作《贊》,引柳子厚此碑,增損其辭而為之斷曰:

道州刺史薛伯高,嘗謂夫子稱顏為庶幾,其從於陳、蔡者,亦各有號,出於一時,坐祀十人以為哲,豈夫子志哉?觀七十子之賢,未有加於十人,坐而祀之,始於開元,非特牽於一時之稱號。《記》[18]曰:“祭,有其舉之,莫敢廢也”,伯高之語,柳宗元志之於其書,必有辨其妄者。

此大大以伯高反令甲、柳子循國故為不然,由唐、宋以迄近今,子京之說確立,並歧配享與十哲而二之。顏子配享,則升曾子加於十哲,曾子配享,又升子張[19]加於十哲,久之,更增有若與朱子,號十二哲,一切與子厚此碑所阞舉不合。蓋自宋以經義試士,孔子之位愈高,泥古愈甚,與唐迥異,此其一。

其次為沙門講經,《碑》之言曰:

於是《春秋》師晉陵蔣堅、《易》師沙門凝img、〔音辟。〕助教某、學生某等來告,願刻金石,明夫子之道,及公之勤。

此以周密[20]《癸辛雜識》所紀一段詮之,較易明白。周之言曰:

唐世士大夫重浮圖,見之碑銘,多自稱弟子,此已可笑。柳子厚《道州文宣廟記》云:《春秋》師晉陵蔣堅、《易》師沙門凝安,〔按此作“凝安”,不作“凝img”,未得其說。〕有先聖之宮,而可使桑門橫經於講筵哉?此尤可笑者。然《樊川集》亦有《燉煌郡僧正除州學博士》、《僧慧院除臨壇大德制》,[21]則知當時此事不以為異也。

右桑門橫經云者,果何經也?推公謹之意,所橫者為佛經,姑不具論。而聖廟有沙門高踞講座,即所講為周、孔淨品,亦不得謚為不可笑。

要之子厚之撰是碑也,於壞功令、排十哲、引沙門、混儒釋,凡儒家所深切告誡而不敢犯者,子厚均不得辭其咎,吾嘗略求其故,可得而言。有唐法禁鬆弛,尊儒不篤,律無非聖無法之條,人有逃儒、歸儒之便,薛伯高、柳子厚所表見於郡邑廟碑者,當時固無所於礙。況就子厚個人言之,彼頌言聖人之道,不益世用,〔語見《與楊憑書》。〕眼底無曲阜一尊之卦影,掌中無六藝神聖之戒珠;其在他一面,主張浮屠之道,不應固拒,倘其言與《易》、《論語》合,雖聖人復生,亦不可得而斥。〔語見《送僧浩初序》。〕循斯以往,子厚撰碑如所云云,其誰曰不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