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蛇者說

捕蛇者說

此文無選本不錄,讀者最廣,人談柳文,必首及是篇,吾因略而不論。獨林西仲[54]曾為此文算一筆唐之賦稅賬,此甚得竅,爰甄錄如下:

按唐史:元和年間,李吉甫撰《國計簿》,上之憲宗,除藩鎭諸道外,稅戶比天寶四分減三,天下兵仰給者,比天寶三分增一,大率二戶資一兵,其水旱所傷,非時調發,不在此數,是民間之重斂難堪可知,而子厚之謫永州,正當其時也。此篇借題發意,總言賦斂之害,民窮而徙,徙而死,漸歸於盡,淒咽之至。其言三世六十歲者,蓋自元和追計六十年以前,乃天寶六、七年間,正當盛時催科無擾,嗣安史亂後,歷肅、代、德、順四宗,皆在六十年之內,其下語俱有斟酌。

廖注:“公謫永州時作,唐都長安,零陵相去三千五百里,見唐賦所及者遠。”儲同人更補充言曰:“唐賦本輕於宋、元,永州又非財賦地,為國家所仰給,然其困如此。”語均有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