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乙〕

二〔乙〕

晏元獻本以此為子厚第二表。

臣聞聖凡殊塗,邦家異禮,故王者舍己從物,用身許天,雖居達喪,猶以事奪:此六句摯父坐圈。

蓋事歸至當,則不可不遵,禮貴從宜,則不得不守,理固然也:坐圈同。

王志堅《表異錄》[14],特引表中下數語,以示珍異:“爰及宅憂[15],迨茲累日,而孝思罔極,尙輟乃雍之言,庶政未釐,頗缺如絲之命。”並圈出“宅憂”及“乃雍”四字,又引《書》:“王宅憂,諒陰[16]三祀”,宅,居也,及《書》:“高宗諒闇,三年不言,言乃雍”,以釋明之。釗案:乃雍,廖本作“乃讙”,讙,喜悅也,與《史記》言“諸將盡讙”[17]同,謂命令所布,人心和悅,雍亦和悅,與《書》:“黎民於變時雍”[18]之“雍”同。又案“王宅憂”,出《商書·說命》,“言乃雍”,出《周書·無逸》,雍,《禮記·檀弓》、《坊記》及《史記·魯世家》引之,皆作“讙”,本集或作“雍”,或亦作“讙”。要之“雍”與“讙”,皆和樂貌,就人民一方言之,與王者居喪之憂樂無關。今新出版顧頡剛《史林雜識·高宗諒陰》條,從另一角度,辨此綦詳,可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