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夫人墳記》,乃《集》中至為短簡之金石文字也,文云:

韋夫人終成都,殯萬年,遷柩渭南,祔而不合,大葬未利,以俟,禮也。其族系如某夫人之誌,堋用元和十四年月日,子某為石刻而納諸壙。

文末云:“堋用元和十四年月日,子某為石刻而納諸壙”,此“月日”句絶,“子”字屬下,而吳摯父《點勘》[58],則將“子”字屬上。評云:“日,十日,幹也,子,十二枝”,此殆由於讀退之《送李端公序》而涉異想。《序》云:“夫十日十二子相配,數窮六十”,陳少章《點勘》為釋之云:“按甲乙丙丁之屬,十日為母,子丑寅卯等十二辰為子,見《周禮·匠人》疏。”少章、摯父,相去幾二百年,咬文嚼字之癖如一,本文解釋,摯父十分牽強,亦好奇之過也。

《集》有《故處士裴君墓誌》,名與字都不具,元和十四年月日,終於京兆渭南墅,韋夫人者,即其妾也,為成都少尹士謨女,生二子,從父之官,歿於成都。處士弟即桂管觀察使行立,柳州屬其管內,子厚受命為處士銘墓,並記韋夫人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