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穆質給事文
2025年08月10日
祭穆質給事文
文祭穆質,而蔣本標為“祭穆贊”,文中涉及貞元元年應直言極諫科,言事者是質,而蔣本均誤作贊,此應訂正。
邪臣旣黜,乃進其級,端於庶僚,直聲允集:邪臣,謂竇參也,陳少章云:
舊注:貞元八年,竇參貶,乃召質為刑部郎中。案“質”當作“贊”,質之兄也,且此注亦非。進級乃對上官言之,謂先侍御自竇參旣貶,從夔州召還,由殿中遷侍御也。“端於庶僚”四句,皆申言侍御立朝風節,自“公在郎位”,至“銜媿罔極”,乃謂給事官郎署時,坐累遠貶,己為御史,不能如先人之抗章平反,為有忝遺則耳。諦觀下文,舊注之昧於文義自見。
舊注者,世綵堂本廖注也,後蔣本並承其誤,少章所詮,亦須細看,方不至誤解。“且此注亦非”,句絶,不可連下“進級”讀。蓋此注本圖詮釋“邪臣旣斥、乃進其級”兩句,實則贊或質之為刑部郎中,是另一事,與本文了無關涉,以進級為子厚父鎭之由殿中遷侍御,無與於贊或質之為刑部郎中也,廖注實繳繞不清。
公在左掖,議登秋官:陳少章云:
案“左掖”,謂官給事也,唐時稱門下省為東省,亦曰左掖,給事屬門下,故云爾。“議登秋官”以下,言己身竄惡地,名在刑書,給事特有意建議為之湔洗,適亦坐累左遷,未酬其志,然仰荷高義,與己脫謫籍同,故曰感於褚中,有涕汍瀾也。
“褚中”事如下:《左·成三》:荀罃之在楚也,鄭賈人有將置諸褚中以出,旣謀之未行,而楚人歸之,賈人如晉,荀罃善視之,如實出己。少章又云:
此文無年月可考,案馬總以元和八年除廣南帥,有薦質自代狀,其歿必在子厚刺柳後,故有“狼荒萬里”、及“願溯海風”語。穆氏祖墓,在洛之屬邑偃師首陽山,給事蓋返葬於此,故曰洛涘。
右雖無甚重要,然亦足資參證,餘參看本編《先友記·穆質》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