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滋】

李勉鎭鳳翔,袁滋在幕,有農民掘得馬蹄金一甕,送縣,縣令收置私室,翌日,金皆化為土塊。府按獄急,令誣服易金,滋獨疑其寃,則於市收金,作土塊形狀,鎔寫校量。土塊共二百五十枚,鎔金始稱其半,已得三百斤,非二人以竹擔可舉,審知金在路為扛者所易,令乃獲雪,事出康駢《劇談錄》[152],劉壎《隱居通議》亦引之。

查《新唐書》滋本傳:滋以校書郎,累辟張伯儀、何士幹幕府,而未言李勉,其平反寃獄,廑謂部官以盜金下獄,滋直其寃。由此可見:說部短書,於史實大有裨補。

滋者,子厚先友也,《記》稱:

袁滋,陳郡人,善篆書,文敏不競,為相,出使辱命,貶刺史,復為義成軍節度,卒。

滋字德深,史稱彊學博記,少依元結讀書,自解其義,結重之,子厚所謂文敏,大抵指是。滋在官,以守法見憚於人,為華州刺史,政極清簡,民愛向之,受代時,耆老遮道不得去,所謂不競,茲或近是。永貞元年,滋與杜黃裳同入相,劉闢反,詔滋為劍南安撫大使,時滋兄峯在蜀,為闢所劫,滋畏不得全,久不進,以此貶吉州刺史,子厚謂出使辱命者,不過如此。

韓退之有《與袁相公書》,薦樊宗師,書稱:“幸蒙不以常輩知遇”,又云:“誠不忍閣下篋櫝,尚有少闕不滿之處”,足見退之於滋,契好非淺,此在滋為山南東道節度使時,去子厚記碑陰已遠。袁、柳兩家相與之際,形殊落落,無可紀錄,尤其滋方入相,而子厚出貶,此中轇轕何似?不無可疑。

按滋元和十三年卒,子厚此記,前十年作,何得記滋之卒?“卒”字為後人竄入,應削去。

《太平廣記》引逸史載:

滋未達時,居復、郢間,〔復謂復州,此言復、郢,大抵與《新書》言滋客荊、郢間講學相近。〕遇道者五、六人,相與飲酒甚歡。道者注視滋,相謂曰:此人大似西峰坐禪和尙,良久云:直是。屈指數日,此僧亡來四十七年矣,問滋之歲,正四十七。相顧撫掌曰:覓官職去,福祿至矣。

滋依元結讀書,旋客荊、郢間,起學廬講學,在建中以前,滋不可能是四十七歲。蓋滋歿於元和十三年,年七十,去建中在四十年以上,由是與道者相遇,年尙不足三十,又以滋官歷考之,滋並非晚達一流人,逸史說不足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