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弘農令柳府君墳前石表辭
少陵原柳氏之大墓:少陵在萬年縣長安西南四十里,宣帝陵號杜陵,許后葬其南,因號少陵,相去五里,杜甫即以其地自號。
奉其先府君洎夫人之喪:府君及其夫人,卒於大曆、建中間,葬於貞元十九年,子厚時為監察御史,惟辭不載令君之名,求之《年表》[186],亦無可考。
高祖王父蘭州府君,曾祖王父邠州府君:梁玉繩《誌銘廣例》云:按蘭州府君,為子厚五世祖柳楷,餘無可考。
書先世其稱不一。梨洲云:范育[187]《呂和叔墓表》,稱曾祖為皇考,祖為王考;庾承宣[188]為《田布碑》,稱曾祖為大王父;柳州《柳府君墳前石表辭》,稱高祖王父,曾祖王父。玉繩案:高祖曰高門,見唐《段行琛碑》;曾祖曰曾門,亦見《行琛碑》,及唐《濟度寺尼惠源誌》;叔祖母曰季祖母,見漢《曹全碑》。
壤樹之有豐殺:《禮·檀弓》:國子高曰:葬也者,藏也,反壤樹之哉?[189]壤謂封壤,樹謂種樹。
刺史盧杞加禮褒旌:杞字子良,大曆末為虢州刺史,弘農縣屬虢州。時杞奸未著,子厚不得屏除不錄,可謂奸人之大幸。
命為吏部尙書郎,庾河南受命黜陟:此處文錯亂不可讀,陳少章整理如下:
按“命為吏部尙書郎”七字,與上文義不屬,必有誤。弘農乃虢州屬邑,隸河南道,建中元年,遣黜陟使庾何等十一人,分行天下,河南其首,故何得舉弘農之理績,“庾”下蓋脫其名。何之出使,史不著其官,當建中末為兵部郎,見其子敬休傳,則元年自郎官出使可知,吏、兵不同,當是使後改官也。此文本當云:尙書吏部郎庾何,受命為河南黜陟,而傳錄者誤倒其文,遂訛舛不可讀。是歲黜陟使十一人,中如山劍韋搆、江南鄭叔則,皆由郎官出,是其證也。
此條少章考核甚精,為乃師[190]所不及。黜陟使十一人中,尙有趙贊、衞晏、洪經綸等名。“庾”字或作“更”,此編者以意妄竄。
祿千鐘而悲者曾子也:語本《莊子》:曾子曰:後仕,三千鐘而不洎,吾心悲。[191]
王惕甫〔芑孫〕[192]《答魯絜非書》云:
得書,具審動履之詳,又得所寄官中文字,識先生所設施於夏縣者,如是其勤勤懇懇也。惟先生以六十之年,勞形於此,區區所為捄十一於千百者,猶或不能盡如其志,於以見古道之難行,而今之州縣,誠不可以身試矣。然上官頗知其政,即亦未始無效,柳子厚之表弘農令曰:“推其誠心,闢土生穀,衣食給足,故人不札夭,教厲明具,故俗不爭奪,刺史考績絶尤,推其政以風於下邑”,此數言者,不啻為先生今日道之。
絜非名仕驥,江西新城人,乾隆進士,選山西夏縣知縣,有惠政,以積勞卒官。所著《山木集》,清史入《文苑傳》,其人於文辭有高名。惕甫以子厚為他人所作《墳前石表辭》美之,辭雖切,毋乃近於讖乎!然益可見絜非之非俗吏。他日惕甫又將絜非之文,提與姚姬傳並論,謂其於並世諸公,獨愛此二人之作云。〔語見《書〈惜抱軒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