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王戶部薦李諒表

為王戶部薦李諒表

表云:

臣某言:臣聞知賢必進,忠臣之大方,擇善而居,明主之要道,況臣特受恩遇,超絶古今,報國之誠,寤寐深切。是敢竭愚臣之微分,助陛下之至明,恢張羽儀,弘輔治化,臣某誠惶誠恐,頓首頓首。竊見新授某官李諒,清明直方,柔惠端信,強以有禮,幹而甚文,求之後來,略無其比。臣自任度支等副使,以諒為巡官,未及薦聞,至某月日,荊南奏官敕下赴本道,諒實國器,合在朝行,臣之所知,尤惜其去。伏望天恩授以諫官,使備獻納,冀它日公卿之任,斯焉取斯,則聖朝無乏士之名,微臣緩蔽賢之罰,無任誠懇屏營之至。

此一為人捉刀之尋常表文耳,而中涵遺聞祕事不少,據卞孝萱所考見者,有如下數義:

一、李諒為附叔文之重要黨人,初任度支鹽鐡巡官,此直接為叔文奔走疏附之職,以叔文於貞元二十一年二月充度支鹽鐡副使也。諒依職當外調,叔文遂薦充諫官,查《白居易集》:有《華陽觀招李六拾遺飲》,及《城東以詩招李六拾遺》等詩,李六拾遺者即諒也,可見諒作諫官是實。

二、諒與著《續幽怪錄》之李復言是一人[18]。《唐詩紀事》[19]卷四十三,載諒與元稹、白居易杭越寄和詩,明言諒字復言可證。釗案:古人名字,義每相聯,諒,信也,《論語》:“信近於義,言可復也”[20],是諒與復言為一人,於義適合。

三、《續幽怪錄》,載辛公平上仙,託詞兵解,揭發順宗被弑一大陰謀,陳寅恪有專文論之,指此為一陰謀之幸存史蹟,十分重視。惟謂該《錄》乃江湖舉子投獻之文卷,卻不近情,容俟更端再論。

四、諒於貞元十六年,與白居易同登進士第,官終嶺南節度使,年五十九卒。元和中曾為祠部員外郎、考功郎中,長慶初為泗州刺史,改壽州,在仕歷上,似未甚受到叔文牽累。

五、以王叔文黨人而未受牽累者,李諒外以房啓為最著,本編有專條論之,不贅。又呂溫,事變時不在京師,與房啓之事先履任容管略同,故實際亦未受影響。

六、陳景雲點勘此表云:諒長慶初,除泗州刺史,未之任,改壽州,《白樂天集》有制詞。而吳文定《姑蘇志》云:“諒長慶四年,自泗州刺史奏最,以御史中丞徙蘇州,賜紫”,未知採何書也。諒事不少概見,以少章之博,亦不知《姑蘇志》所採何書?釗案:吳文定,乃長洲吳寬[21]。

七、白樂天《李諒除泗州刺史、兼圑練使、當道兵馬留後、兼侍御史、賜紫、金魚袋制》詞:中有“諒自澄城長訖尙書郎,中間又再為州牧,三宰劇縣,皆苦心恤隱,煦嫗及物,操刃決滯,砉騞有聲”等語。“砉騞”出《莊子》:“砉然嚮然,奏刀騞然”[22],皆謂皮骨相離聲也。樂天於諒,可謂推獎如量。或云:諒在叔文敗後,即依附牛黨,樂天,牛黨也,因而與諒互為依存。

樂天復有《李諒授壽州刺史制》稱:“吾前命諒為泗守,未即路,會壽守植卒,因改諒守壽”,此曩言諒由泗改壽之由,至壽守植何人,未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