碣云:“在天寶年,有以諂諛至相位,賢臣放退”,但事並不在天寶年,晁公武《郡齋讀書志》曾刊其誤如下:

《集》中有《御史周君碣》,司馬溫公考異,以此為周子諒碣,實開元二十五年,宗元作天寶時,誤。按子諒以彈牛仙客杖流瀼州,死藍田,《舊唐書·紀》,《牛仙客傳》,及《玄宗實錄》皆載之,而此碣殊疏略。

所刊是。惟文家為名人志墓,對史傳言之,當詳其所略,而略其所詳,此一定之理,無可非難。本碣之疏略,蓋子厚料定《書·本紀》、《列傳》、及《實錄》等,必有詳盡紀錄,與天下後世以共見,故碣文脫略如此。至“開元”誤作“天寶”,或作者疏忽,抑傳者誤書,俱可能。

孔平父《雜說》[56]云:

待士大夫有禮,莫如本朝,唐時風俗,尙不美矣。《張嘉貞傳》:姜皎為秘書監,至於杖死;《張九齡傳》:周子諒為監察御史,以言事杖於朝堂;代宗命劉晏考所部官吏善惡,刺史有罪,五品已上繫劾,六品已下,杖然後奏;玄宗時,監察御史蔣挺坐法,詔決於朝堂,張廷珪執奏:御史有譴,當殺之,勿辱也,士大夫服其知體。

平仲所說,大致不差。

公之德、之才,洽於傳聞,卒以不試,而獨申其節:洽於傳聞,可能有兩解:一、公之才與德,在傳聞中一致稱許,無有參差,即天下之人皆好之意;一、吾所想像於公之才與德,證之傳聞,若合符節,即《寄蕭俛書》所云:耳與心叶,果於不謬是。不試者,謂才與德皆不得有所施展。

猶能奮百代之上以為世軌:從今上溯以至百代,將公置於其間,而皆足為一世軌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