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者,子厚太夫人之姪,蓋舅之子也。序首言外氏之世德,母家稱外氏,而舅子翻言內弟,唐人母黨稱謂,外內不一致,似不如今人號表弟為得。

序稱:“遵余弟也,……以余棄於南服,來從余居五年矣。”韓退之誌子厚墓,亦稱:“自子厚之斥,遵從而家焉,逮其死不去,旣往葬子厚,又將經紀其家,庶幾有始終者。”僅就此一事而論,遵不失為義士,子厚序文平平,惟在遵不可無此表章。

遵始終依子厚,桂州之遊,殆中間偶然為之,《集》有《上桂州李中丞薦盧遵啓》,以“從余五年”之說推之,此啓殆元和四年在永州作,陳少章估計未誤。啓云:“以宗元棄逐枯槁,故不求遠仕,務顯名,而又難乎其進也,竊高閣下之舉賢容衆,故願委心焉。”此表襮遵之依仁秉義,尤為切至。〔案啓末云:“言而無實,非其敢逃?”“非”為“罪”之誤字。〕

序言:“中丞之道,光大多容”,此中丞者,應與《薦啓》之李中丞為一人,而注舉裴行立當之,可謂疏謬。微論行立於元和十二年,始除桂管觀察使,而《集》中《薦啓》在何時作,注家胡乃盲無所見?

子厚《與李睦州論服氣書》:“始者獨見兄傳得氣書於盧遵所”,據此,遵蓋是好義而兼多術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