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坦[22]《保甓齋文錄·擬撰碑碣例》云:
漢世碑文,有以章奏列於前,而次其行事於後者,如《魯相乙瑛碑》[23]是;章奏後次以銘辭者,《史晨碑》[24]是;直具章奏,不列行事及銘辭者,樊毅《復華下民租田口筭碑》[25]是。後世效之者,唐柳柳州《安豐縣孝門銘》,宋蘇文忠公《表忠觀碑》耳,其體最古。
右文僅著其例耳,無學識可言,品尤在章實齋、蕭敬孚下。坦字寬夫,仁和諸生,阮雲臺督浙學識之,因入詁經精舍,以能古文名,自以為擅長金石文字,與柳州近,因特為著錄數語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