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劉同州謝上表
劉同州不知是誰。一說是劉公濟,公濟以貞元十八年由同州刺史遷鄜州刺史、 鄜坊丹延節度使,果爾,題應標“劉鄜州”,或“劉節使”,而不當仍用“同州”舊銜。一說是劉禹錫,禹錫曾為同州刺史,但在太和九年,去子厚之歿,年載窵遠,況禹錫能文,何至以此種官樣文字,遠煩摯友?文旣無似,直宜刊落。
沈作喆《寓簡》有云:
按子厚以元和十四年十月,死於柳州,而劉夢得至文宗朝太和九年,始遷同州,距子厚之死十七年矣,安得尚為夢得作表?其文卑弱,作偽顯然。《賓客集》中,自有《同州刺史兼長春宮使謝表》,甚善。
寓山數語,殊堅實不可撼,但諸本原未堅執同州即夢得,吾見以為劉公濟者有兩本,蓋據貞元十八年同州刺史劉公濟升遷宦迹,因疑同州是此人,要之文旣不佳,即無取考實同州屬誰。
《寓簡》“距子厚之死十七年矣”句:“距”字誤用,宜改用“去”字,此義他條有釋,不贅。